一、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1. 吊装作业应由专业吊装人员进行操作。
2.起重设备应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起重工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起吊时,吊带(索具)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5,起吊物不应该超过起重设备的额定负荷。
4.起重时,闲杂人员不应靠近,起重臂下面严禁站人。
5.在每次使用前,所有的起重设备均需经过目测检查是否存在不合格的地方。对有问题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6.在悬挂物可能摇晃或通过限制的区域时,应使用尾绳和导索。
二、工地现场的安全要求:
1.工作开始前,应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处设置有效的护栏,警告和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工作区域。
2.维修作业应确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上没有乘客才可以停止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
3.在进行工作前,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主电源开关和其他电源开关应置于“关”的位置,上锁悬挂标签并测试和验证有效。
4.当一节或多节梯级被拆除,不允许乘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用两种独立的方法在电气和机械方面锁闭设备。
三、在桁架中作业的安全要求:
1.试验停止和检修开关,试验共用和方向按钮的有效性。
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只能以检修速度运行。
四、对主电源开关锁闭,警示并采取两种独立的方法,电气和机械阻挡来防止梯级链条的运动:
1.驱动站和转向站作业的安全要求。
2.进入驱动站和转向站应按下停止开关。
3.提供充足的照明以保证安全进出和安全工作,控制开关应在靠近每个入口的地方。
4.要配备一个电源插座以备使用电动工具。该插座应符合GB 16899-1997 中13.6 的要求。
5.进入驱动站和转向站工作时,入口处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
6.对于重载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电动机、齿轮箱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在高温情况下接触到这些设备,在可能达到高温的机器上应贴上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