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电梯的设置:
1、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其他建筑不应小于6.00㎡。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其他建筑不应小于10㎡。
2、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日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3、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二、梯井应独立设置:
消防电梯的梯井应与其他竖向管井分开单独设置,不得将其他用途的电缆敷设在电梯井内,也不应在井壁开设孔洞。与相邻的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分隔;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三、电梯井的耐火能力:
为了保证消防电梯在任何火灾情况下都能坚持工作,电梯井井壁必须有足够的耐火能力,其耐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2.5小时至3小时。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等级一般都在3小时以上。
四、井道与容量:
消防电梯所处的井道内不应超过2台电梯,设计时,井道顶部要考虑排出烟热的措施。轿厢的载重应考虑8至10名消防队员的重量,最低不应小于800公斤,其净面积不应小于1.4平方米。
五、轿厢的装修:
消防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内部的传呼按钮等也要有防火措施,确保不会因烟热影响而失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