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监局下发方案:对15年以上老旧电梯开展安全评估


山西省质监局下发方案:对15年以上老旧电梯开展安全评估

太原7月19日讯(首席记者 郝薇 通讯员 安黎霞)电梯安全备受关注,7月19日,记者从山西省质监局获悉,7月以来,山西省质监局已对投入使用期限在15年以上的电梯开展安全评估,进一步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保障公众安全乘梯、便利乘梯。

据了解,电梯在安装使用后8年至10年进入维修高发期,梯龄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会出现电气部件老化、机械部件磨损等问题,导致故障频发。2016年初,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开展15年以上老旧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综合治理工作。为此,省质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老旧电梯的安全风险排查,并要求全省特检机构对15年以上老旧电梯开展安全评估。

电梯安全评估是通过对电梯设备、部件、人的行为、管理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评定,预测电梯系统中存在的潜在危险源及其分布部位和数量,提出应采取的降低风险的对策和措施,是对电梯潜在风险隐患的预测,为电梯更新、改造、修理提供参考依据。开展电梯安全评估是开展15年以上老旧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综合治理的必要和必须手段,也是目前新型检验领域。

为做好此项工作,省质监局先后下发了《山西省老旧电梯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全省老旧电梯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的意见》,开展了老旧电梯排查,建立了15年以上老旧电梯台账,界定了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各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单位的职责划分,做到责任明确,并重点督促全省特检机构尽快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逐台对老旧电梯进行技术检验和安全评估,对能否安全运行做出评估结论并提出建议。

根据排查了解到,目前,太原市使用超过15年的在用电梯387部。2015年以来,省质监局先后组织相关检验人员到河北、上海等地就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现状、流程进行调研学习,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出台电梯安全技术评估细则,组织全省各检验机构进行电梯安全作业指导文件编制和技术培训,对运行15年以上的电梯进行试评估。目前,省特检院已经受理2台15年以上老旧电梯,并开展安全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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