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正式实施。目前尚无相关国际标准,该标准填补了多年来国内外电梯行业缺少电梯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截至去年,全市范围内有超过1.5万台电梯正在使用,不少电梯将面临“服役期限”检验。
由于受设计制造、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等多种因素影响,电梯整机使用寿命存在很大差异,难以制定电梯整机的判废标准。通过制定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进行报废与否的判定,再决定电梯整机是否需要报废,是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可行途径。
这项标准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同时,标准明确将机械损伤(如开裂、变形)、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电气故障、电气元件破损等6种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作为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为存在风险隐患需要报废部件提供了技术依据。通过对存在失效或潜在失效风险的主要部件进行报废来推进电梯整机的更新改造,有利于提高电梯设备的运行安全和使用寿命。
这个标准为我们以后更换电梯部件提供了依据。在维修电梯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因为没有电梯部件报废标准,导致不少部件要么被提前更换,要么就是带“病”运作。
从企业自查的情况来看,三类“问题电梯”最让人担忧:一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其次是安全状况较差的老旧电梯,经常出现困人等其他故障;第三是超龄电梯,比如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电梯。